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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学辅修实习要求的通知

编辑:王希 发布时间:2019-11-20 浏览次数:
实习要求:
1、实习时间至少6周,在学生毕业那一年的3月份之前完成。

2、实习内容必须是金融、保险、经济、财务类相关,不能用本专业的实习代替。

3、实习报告1500字以上,具体格式不做要求,不得抄袭,如有抄袭实习分数为0分,无法获得实习学分,取消双学位的获取学位资格。

4、装订要求:填写《毕业生实习鉴定表》(见附件)并盖实习单位的公章,订在实习报告上面作为封面。如果因特殊原因,公章没有盖在鉴定书上,请将盖有公章的纸质材料附在《毕业生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之间,装订在一起。(也就是说一定要用《毕业生实习鉴定表》作为封面)。

5、《毕业生实习鉴定表》中,实习学分填“2”,实习成绩由金融学院老师填写,自己不要填。“实习评语”里面的6项内容由实习单位填写,“指导老师签名”也填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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