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报告于每年3月15日之前由班级负责人收齐,交送至金融学院王老师处(院系楼400B)。具体要求如下:
实习要求:
1、实习时间至少6周,在毕业当年的3月之前完成。
2、实习内容必须是金融、保险、经济、财务类相关,不能用本专业的实习代替。
3、
实习报告1500字以上,具体格式不做要求,不得抄袭,如有抄袭实习分数为0分,无法获得实习学分,取消双学位的获取学位资格。
4、装订
要求:填写《毕业生实习鉴定表》(见附件)并盖实习单位的公章,订在实习报告上面作为封面。如果因特殊原因,公章没有盖在鉴定书上,请将盖有公章的纸质材料附在《毕业生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之间,装订在一起。(也就是说一定要用《毕业生实习鉴定表》作为封面)。
5、
《毕业生实习鉴定表》中,
实习学分填“2”,
实习成绩由金融学院老师填写,自己不要填
。
“实习评语”里面的6项内容由实习单位填写,“指导老师签名”也填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
金融学院教务办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