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10-18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研〔2014〕5号),为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形成多层次、高质量、创新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14年申报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5类:

(一) 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 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四)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五)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需列入学校2014—2016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凡未列入学校创新强校总体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2.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所资助的经费暂定。

(二)其他要求

1、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申报条件

1)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问题、新成果较多;

2)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3)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2.1申报条件:

1)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

2)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

3)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

4)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2.2项目主持人条件

1)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2)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3)面上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3.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3.1申报条件:

1)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

2)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

3)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

4)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

5)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

6)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3.2课程主讲教师条件:

1)应具有教授职称,

2)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

3)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4.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2)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执行相应计划和制度;

3)并负责研究生在“示范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

4) 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1-5,纸质材料各一式8份);

(二)学院填写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1份);

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在2014年11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联系人:植仲培 电话:36317190

附件1 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_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附件2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4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附件5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书

附件6 申报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