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

2014—2015学年度金融学院团委学生会总章程总纲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10-30 浏览次数:

第一条性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金融团学)是在学院党总支、团委的领导下,经选举产生,并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宗旨:金融团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主要任务,为学院全体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服务,促使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目标是:“构和谐环境、创金融特色”。金融团学的学生工作应当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从学习到生活,再到工作中,处处充满和谐气氛,让我院的党政工作、团学工作在和谐的气氛下顺利、健康、有效地开展下去。在学生工作中,以学生为主体,大胆创新、与时俱进,培养学生们的自主意识;锻炼同学们的创新才能,让今天的金融学子成为明天建设国家的栋梁人才。
 

第四条院团学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作为学院党总支和行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院学生会一直坚持密切配合学院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学院学生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幽雅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扎实推进大学生青年志愿者行动,增强同学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同学自尊、自立、自强、自爱,展示自我才华,树立文明形象。

(六)加强和发展同校团委学生会、各学院团学的联系,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自身职能,促进团学工作的开展,对外代表金融学院。
 

第五条工作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金融,热爱同学。

2、待人热情,工作认真,踏实肯干,任劳任怨。

3、团结合作,诚实守信,群策群力,勇于实践。

4、尊重他人,举止文明,礼待宾客,乐于助人。

5、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热心公益。

6、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金融,服务社会。
 

第六条组织原则、权力机关:

金融学院团委学生会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金融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学团员代表大会、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所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组成代表委员会。学团员代表大会、生代表大会应当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附: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或者修改本会章程。

(四)审议通过大会提案。

(五)选举产生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六)讨论决定应由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