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方案
一、参评条件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专任教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2. 出色完成各教学环节中的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3. 每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均不低于学院平均分(学生评教分数以2015-2016学年下学期、2016-2017学年上学期本科教学测评结果为准), 且该年度平均分在本单位制定的遴选排序标准的前30%以内。
4. 同行评价、督导评价成绩良好。
5.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研和教改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各教学单位获奖名额分配按2017年度在编专任教师数的20%计算,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7%,三等奖10%。
以上条例如有变化则以当年教务处发出的文件通知为准。
二、评分细则
候选教师评选分数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学生评教成绩
以大学公布的年度测评结果为准,取其所在年度内两个学期的评教平均分直接计算获得,占总评成绩的98%。
(二)教学情况
本部分以教授本科课程门数、班级教学工作量、双语/全英教学情况三部分组成,直接转化为相应分值所得(分值分布标准详见下表),占总评成绩的1%。
分值分布标准:
 
  
   | 组成部分 | 具体分值内容 | 得分 | 最高得分 | 
  
   | 教授课程门数(两学期总数) | 1门课程 | 0.1 | 0.375 | 
  
   | 2门课程 | 0.2 | 
  
   | 3门课程 | 0.3 | 
  
   | 4门或4门以上课程 | 0.375 | 
  
   | 班级教学工作量(两学期总数) | 教授1-3个教学班 | 0.125 | 0.375 | 
  
   | 教授4-6个教学班 | 0.25 | 
  
   | 教授7个或7个以上教学班 | 0.375 | 
  
   | 双语/全英教学(两学期总数) | 1门双语/教学课程 | 0.05 | 0.25 | 
  
   | 1门全英教学课程 | 0.1 | 
  
   | 2门双语教学课程 | 0.1 | 
  
   | 2门全英教学课程 | 0.2 | 
  
   | 3门双语教学课程 | 0.2 | 
  
   | 3门全英教学课程 | 0.25 | 
 
(三)教研项目、教研论文及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
按所在年度教师申报或参与教研项目(教改项目、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习基地等)及教研论文情况计算相应分值所得,(分值分布标准详见下表),占总评成绩的1%。
 
  
   | 组成部分 | 具体分值内容 | 得分 | 最高得分 | 
  
   | 主持 | 参与 | 
  
   | 教研项目立项(两学期总数) | 国家级 | 1项 | 0.125 | 0.03 | 0.25 | 
  
   | 2项或2项以上 | 0.25 | 0.06 | 
  
   | 省级 | 1项 | 0.085 | 0.02 | 0.17 | 
  
   | 2项或2项以上 | 0.17 | 0.04 | 
  
   | 校级 | 1项 | 0.04 | 0.01 | 0.08 | 
  
   | 2项或2项以上 | 0.08 | 0.02 | 
  
   | 教研论文(第一作者)(两学期总数) | 1篇 | 0.03 | 0.07 | 
  
   | 2篇 | 0.05 | 
  
   | 3篇或3篇以上 | 0.07 | 
  
   |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两学期总数) | 国家级 | 特等奖每项 | 0.13 | 0.04 | 0.26 | 
  
   | 一等奖每项 | 0.1 | 0.03 | 
  
   | 二等奖每项 | 0.075 | 0.02 | 
  
   | 三等奖每项 | 0.05 | 0.01 | 
  
   | 省级 | 特等奖每项 | 0.085 | 0.02 | 0.17 | 
  
   | 一等奖每项 | 0.065 | 0.015 | 
  
   | 二等奖每项 | 0.045 | 0.01 | 
  
   | 三等奖每项 | 0.025 | 0.006 | 
 
注:1.国家级、省级教研项目参与老师以年终教研业绩申报得分老师为准。
2.校级教研项目参与人数以项目主持人确认的项目申报书列明的成员为准。
3.教研论文第二作者得分减50%。
三、年度优秀教学奖人选的确定
以上各项总和为金融学院年度优秀教学奖各候选教师最终总评选分数,根据总分对候选教师进行排名,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系主任共同参与评审, 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各等级的年度优秀教学奖获得者。
四、本方案试行一年,其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教学指导委
附:金融学院年度优秀教学奖候选教师分数汇总表
 
  
   | 序号 | 系别 | 教师名称 | 总排名 | 总得分 | 各项得分 | 
  
   | 学生评教分数 | 教学情况 | 教研项目及教研论文 | 
  
   | (占总评成绩98%) | (占总评成绩1%) | (占总评成绩1%) | 
  
   | 总分换算得分 | 评教原始分 | 总分换算得分 | 课程门数分数 | 班级教学工作量分数 | 教学语言分数 | 总分换算 | 教研项目立项分数 | 教研论文分数 |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分数 | 
  
   | 得分 | 
  
   | 1 | 
 | 老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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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老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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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老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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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 老师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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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融学院本科生导师管理办法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特制定本学院实施办法如下:
一、导师的工作职责
导师的职责是关心和帮助学生全方面得到健康发展,重点是指导学生的学习,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和严谨的学风,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1.导师对学生既要热情关怀又要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教书育人。
2.导师应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学分要求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
3.导师应了解学生的入学基础、学习情况、能力素质及志趣特长等,据此指导学生制定个人的选课计划,选择好学校通选课、选修课模块,更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4.导师应指导学生制定个人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程,及时掌握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5.导师应指导学生阅读专业书籍和期刊,及时了解专业发展动向,掌握相关的前沿理论。
二、导师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
谨,有强烈的责任心。
2.掌握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
3.明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熟悉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
4.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导师的聘任及待遇
1.导师实行聘任制,由学院聘任,报教务处备案。
2.导师聘期一般为4年。
3.导师工作量按每学年指导学生人数计算,由学校专款发放。
四、导师的管理及要求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考核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为组长、各系正副系主任参加,具体负责导师的选聘、上岗培训、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组织导师开展工作研究和交流活动等。
2.每学年末,各系根据下学年新生入学人数,为每个班级配
备一位导师,填写《本科生导师名单一览表》(附件1),报学院教务办。经学院审核后,于新学年开学两周内将此表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本科生导师应及时做好导师指导工作记录(附件2)和学期总结(附件3),工作记录和学期总结将作为导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集体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与每个学生面谈(个别指导或集体指导)不少于3次。
学院每年召开一次本科生导师工作交流会,及时通报信息,研究本科生导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本科生导师指导工作的水平,并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
五、导师的考核与评估
每学期末,本科生导师及指导班级学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4),包括导师自评及学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评价。
学院每学期根据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结果,填写考核汇总表(附件5)上报教务处。
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导师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确定候选人名单,填写《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6),至少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对候选人名单作出适当调整。公示期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
3.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附件1:本科生导师名单一览表
 
  
   | 本科生导师名单一览表 |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学院 | 导师姓名 | 职称 | 指导年级(班级) | 指导人数 | 导师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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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导师类型包含专业课教师、辅导员、行业专家或研究生等 | 
 
  
附件2: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工作记录表
 
  
   | 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工作记录表 | 
  
   |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 
  
   | 学院:(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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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师姓名 | 指导时间 | 指导地点 | 指导形式 | 指导对象 | 备注 (指导主要问题) | 
  
   | 月份 | 日期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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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指导学期总结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学期总结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职  称 | 
 | 学 历 | 
 | 指导班级及学生数 | 
 | 
  
   | 导师学期总结 | 导师工作小结(包括集体指导学生次数、指导学生情况等): |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
                             (20 -20   学年度)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职  称 | 
 | 学 历 | 
 | 指导班级及学生数 | 
 | 
  
   | 导师自评   | 导师工作小结(包括集体指导学生次数、指导学生情况等): | 
  
   | 自我评价结果:□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学生评价情况 | 学生评价的时间和具体评价模式、操作程序等: | 
  
   | 评价结果(分数或等级):     | 
  
   | 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评价 | 考核意见:     考核等级:□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备案)
 
 
附件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考核汇总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考核汇总表
                          (20  -20   学年度)
单位:(盖章)                                   
 
  
   | 序号 | 导师姓名 | 学生评价 | 领导小组评价 (考核等级)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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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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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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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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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附件6:20  -20  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20  -20  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3.金融学院2017级金融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于2015年开始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为顺利开展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培养原则,为学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化、多层次的选择,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模式
学院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课程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分流到相应专业或专业方向继续学习。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7级本科专业分流领导及工作小组。
组长:易行健、马庆华
副组长:姚海祥、赵观音
成员:展凯、张浩、孙玲、崔萍、邓超、张林、王军威、龚高叶、林颖璐
四、专业分流
(一)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专业设置,调整专业分流人数计划。
2.志愿优先、择优分流与适度调整相结合原则。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在大类专业内填报志愿选择专业;学院在尊重学生的志愿基础上择优录取并根据分流计划适度调整。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确保大类招生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范围
1.金融学院分流的专业为金融学、金融学(投资与理财)、保险学和金融工程4个专业方向。
2.参加分流的对象是金融学院2017级金融大类的学生,共416名(以教务处最终分流名单为准)。
(三)分流计划
2017级专业分流班级合计10个班,总分流人数为416人。其中:金融学专业4个班(共165-175人),金融学(投资与理财方向)2个班(共75-85人);保险学专业2个班(共70-80人),金融工程专业2个班(共75-85人)。
(四)分流依据
1.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分流志愿。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第1志愿、第2志愿和第3志愿三档分流志愿。根据第1志愿,按以下“2.学业成绩”中规定的综合成绩进行第一次排序分流,超出专业班级人数和班级数限额的,根据第2志愿,按综合成绩进行第二次排序分流,超出专业班级人数和班级数限额的,根据第3志愿,按总成绩进行第三次排序分流,因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三档志愿的学生,学院根据所制定的分流方案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为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选保险专业,第一志愿选保险专业的同学可以申请“保险精英储备计划”新生专项奖学金。
2.学业成绩。截止分流前,学生按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的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和高考换算成绩作为分流的主要依据,具体按如下权重公式算综合成绩:
第一学期学分加权平均分*0.8+高考换算成绩*0.2高考换算成绩按如下公式换算:
                                            

其中X为学生当年的高考成绩,A为学生所在省份高考所属科(如文科或理科)当年的一本分数线,B为学生所在省份当年高考满分成绩。若选金融工程专业,在成绩相近条件下优先考虑选修课程难度较高的高等数学(1)的学生,具体操作如下:对于原来已修微积分(1)的学生,他在报选金融工程专业时,其微积分成绩应乘以0.95后,再算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如果报选金融工程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则不需折算。新疆生根据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主要参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疆民考汉学生学籍管理论补充规定》(广外大校[2008]37号)第三条,具体换算方法如下两表:
               数学类课程
 
  
   | 原始成绩 | 换算成绩 | 
  
   | 低于40 | 不折算 | 
  
   | 40-50 | 60 | 
  
   | 51-58 | 原始*1.2 | 
  
   | 59-70 | 70 | 
  
   | 高于70 | 不折算 | 
 
               其他课程
 
  
   | 原始成绩 | 换算成绩 | 
  
   | 低于50 | 不折算 | 
  
   | 50-58 | 原始*1.2 | 
  
   | 59-70 | 70 | 
  
   | 高于70 | 不折算 | 
 
新疆生最后按换算成绩算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注意不能重复换算,只有能换算一次。
3.学术特长。在学期间拥有某学科专业领域方面的学术特长并报读该领域专业的,可作为综合考虑的条件。其申请需经金融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五)分流程序
1.第二学期开学第1-3周:教务处发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金融学院将分流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通过本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
2.第二学期开学第2-3周,做好专业分流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学院组织金融系、金融工程系和风险管理和保险系的系主任,及邀请业界知名人士对金融学、金融学(投资与理财方向)、保险学和金融工程这4个专业方向的专业特点及职业发展前景开展宣传活动。
3.第二学期开学第3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表,每个学生填报至少3个志愿。
4.第4周:学院教务办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分流条件审核学生申请表,输出和打印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以备分流使用。
5.第5周: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6.第6周: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结果。
(六)后续工作:
1.第二学期期末选课前,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学校公布的分流结果进行学生学籍调整,落实分班、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分流后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培养阶段。
2.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学校公布的分流后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但符合学校普通本科转专业有关规定的,可按程序办理转专业申请。
3.进入专业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必须按分流后修读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所就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
4.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若因休学、公派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按入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组织补分流。
 
工作联系:
学院教务办  龚高叶,37105390
教务处学籍科 胡蓉、李沁,8631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