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培训

保险公估人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10-19 浏览次数: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考试

考试简介

市场要求保险公估人不但应当具备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必须具备其它相关知识。在保险事故的处理中,保险公估人既要以专家身份对事故进行权威的技术分析,也要以专家的身份根据保险合同对事故损失进行合理的理算,只有这样,保险公估人的处理结果才能得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因为保险公估人的重要性,想要从事保险公估必须参加国家要求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考试介绍

为规范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树立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保险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包括保险公估在内的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实行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执业前,应当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据此核发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时间

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由当地保监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由保监局根据地区实际安排,实行电子化考试,考试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一般情况下,地方保监局安排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个周末考试,即3月、6月、9月、12月的第一个周末考试。[2]

参考用书

“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10年版);“保险经纪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10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10年版)。 “保险公估实务” 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10年版)。详细命题范围请见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只考一科,命题范围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两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分值占60%,“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分值占40%。[2]

考试题型

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