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思政

发展党员工作指南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11-24 浏览次数:

   为方便各党支书、支委更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发展党员的工作,同时也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更了解发展党员的流程和要求,金融学院学生党建研究会组织部特编写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发展党员的四个阶段,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编写。建议学习该指南时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和材料要求PPT”。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年级联系人或组织部的各位干部。

一、制定发展党员计划阶段

1、何时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答:一般为每年的10-11月,制定的是下年的计划,11月报送党委组织部。

2、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应注意什么?

答:⑴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前需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不能按照上党校的批次随意乱报;

⑵填写《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时请注意:填写正确的“支部名称”、“身份证号码”一栏改为“文本”格式、“年级专业”填写班级、“申请入党日期”需精确到“日”、“定为积极分子日期”需精确到“月”、“参加培训日期”填写格式为“广外大第XX期党校”、“计划发展时间”可填写下年的3、4、5、9、10、11月。注意:各支部每月发展人数上限需符合“每名正式党员可作为2-3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何时调整发展党员计划?

答:一般为每年的4-5月,调整的是上年制定的该年计划,5月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4、调整发展党员计划应注意什么?

答:⑴调整发展党员计划前需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充分讨论调整的原因;

⑵填写《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新增(或取消)计划名单》时请注意:《新增计划名单》所新增发展的对象的“计划发展时间”可填写为当年的9、10、11月,而《取消计划名单》所取消的发展对象是原定“计划发展时间”为当年的3、4、5、9、10、11月的(即只要不符合条件,随时可取消发展,但需把当年取消的对象列入该取消计划名单)

5、如果最终反馈给各党支部的名单和各支部计划上报的名单有出入,怎么办?

答:请先核对之前支部上交的名单是否有缺漏,如果有缺漏,只能列入下半年的计划中,原则上不能发展不在计划名单之列的人员。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

1、入党申请人何时可递交入党申请书?

答:入党申请人根据自愿原则可随时将申请书递交给党支书,由党支部统一妥善保管,直至材料统一上交时。注意:入党申请书所署的日期即为申请入党时间。

2、何时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答: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即会议的日期就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

3、何时开始写思想汇报?

答: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每个季度至少写一篇思想汇报,转正后以自愿为原则。思想汇报由各支部统一妥善保管,直至材料统一上交时。

4、参加党校培训应注意什么?

答:支书需认真组织党校学员学习党课相关内容,特别注意向学员强调党校的考勤制度、纪律问题,以及结业考试如果出现补考后仍未及格的情况,将取消在大学期间的发展资格。

5、高中参加过党校培训,是否还需要参加大学的党校?

答:高中参加过党校培训,可将结业证书交予组织部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且材料齐全,则不需要再参加大学的党校,符合条件支部则可讨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PS:预备党员的发展材料之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中的党校培训情况必须详细填写,具体格式为20XX.XX.XX-- 201X.XX.XX,第XX期党校。鉴于各位支书对各期党校时间不了解,在此将近几期党校时间详列如下:

第29期:2009年10月16日至11月12日

第30期:2010年4月1日至4月29日

第31期:2010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

第32期:2011年4月8日至5月5日

第33期:2011年10月27至11月24日

第34期:2012年5月11日到6月7日

第35期:2012年11月2日至12月5日

第36期:2013年4月11日至5月16日

第37期:2013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

第38期:2014年4月17日至5月29日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何时可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答:确定为积极分子至少满一年,党校结业至少满半年,发展条件成熟时,就可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上报计划。

2、党支部应该如何进行政治审查?

答:支部的两名阅档人(正式党员)根据“政审申请书模板”填写并打印后,到辅导员处签名,并主动与档案室的梁老师取得联系查阅档案。政审通过后,根据“政审材料模板”填写并打印后,到党建指导老师叶祥杰的办公室处(教学楼B203A)处盖公章即可。提示:有经验的老支书建议查阅档案的时候注意查看“入团时间”,可方便后期填写《入党志愿书》;

3、如何准备公示材料?

答:根据“公示材料模板”填写并打印好后,到党建指导老师叶祥杰的办公室处盖学院公章,然后贴在老师办公室外的公告栏处,公示期满后取回,连同其余材料一起上交审核。

4、如何准备十份发展材料较为高效?

答:建议各党支部先准备好政审材料后准备公示材料,公示期间再着手准备其它材料;公示材料的准备,需要提前与档案室的老师取得联系,建议可联系同级的党支书集体去档案室政审;其余材料都准备好后,正好公示期也满了,就可取回公示材料,连同其余九份材料一起上报审核。注意:上报所有十份材料前务必填写并打印好《报送发展对象材料登记表》,连同十份材料上交。同时,请将电子版的《领取入党志愿书登记表》发送到组织部公邮。《领取入党志愿书登记表》的内容大部分与“计划发展名单”相同,但填写时需注意“党校结业日期”需填写结业证书上所署的日期。注意:登记表的命名需标明支部名称。

5、领取《入党志愿书》后该如何做?

答:入党介绍人根据“入党志愿书模板”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书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最后党支书统一将本支部的《入党志愿书》上交至叶老师处。

6、入党时间如何确定?

答: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的日期就是入党的日期。

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1、各党支部接收新一批预备党员后,是否需要自行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答:各党支部可以自行组织,另外学院每年的6月都将统一组织一次宣誓仪式,届时在该年度发展的所有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需参加。

2、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什么?

答:预备期将满的预备党员需提前两周提交“转正申请书”给党支书,党支书在召开支部大会前需准备纸质版“转正公示”(需要附上相片)张贴于党建宣传栏对外公示,并在开会前到党建指导老师叶祥杰的办公室处领回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然后召开支部大会,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的“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后,将“转正申请书”和至少4篇“思想汇报”夹入《入党志愿书》中,将全部材料上交给叶老师。

3、党龄是如何计算的?

答:党龄是从预备党员转正成为正式党员之日开始算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并不算入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