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思政

2014-2015学年度金融学院学生党建研究会章程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10-01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研究会全名为金融学院学生党建研究会,简称“金融党建”。

第二条本会是在金融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指导我院各学生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党的理论宣传与学习和党员实践活动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协调、指导各学生党支部,着力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推动金融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负责学院各党支部组织发展工作和党校学习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策划学生党员的集体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进一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加深对其思想内容和指导意义的认识,提高学生党员的精神修养和认知水平;做好学院党建的宣传工作;

第六条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形式来丰富党员的组织生活,以达到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目的,并以此提高组织内部凝聚力;同时以党建带动团建,促进学院党团工作的共同发展。

第三章 会 员

学院各直属基层学生党支部成员,作为团体会员参加本会活动。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三)有权获得或利用本会的各种刊物、简报和内部资料;

(四)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党的章程和各项决议;

(二)执行党建研究会组织决议,认真完成党建研究会交给的任务并维护党建研究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章 制度和机构

第九条党建研究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必要时经指导老师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其职责是:制定、修改章程;推选产生各部门的干部;审议党建研究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通过重要决议,决定本会重大变更等;

第十条党建研究会设一名指导老师,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和实践部,每个部门设部长和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分别指导学生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党的理论宣传与学习和党员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其具体职责如下:

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组织部:

(一)指导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考察;

(二)入党发展对象材料、预备党员的发展材料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的审核和指导工作;

(三)制定党支部职位培训计划;

(四)建立党支部支委的交流学习机制。

宣传部:

(一)配合院党委的指示安排,做好海报、横幅及传单的设计,张贴和派发、网站公告等前期宣传工作;活动期间,进行新闻报道、活动记录、拍照;活动结束后,整理图片和文字资料,通过党建研究会网站、学院学生党报、院刊、新闻网、团学时空、广外在线及校报等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二)负责党建研究会网站的维护、更新和完善;

(三)负责院刊“党建专栏”的文章输送工作,利用该窗口大力做好党建研究会的宣传工作;

(四)出版学院学生党报,对党员的先进事迹及学习成果进行宣传;

(五)对每年的两会等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包括举办征文比赛(品牌活动)、成果展版展示等;

(六)于每年新生入学初期,与实践部合作,搞好新生帮扶点的宣传工作;

(七)举办“党校学习优秀心得”评选活动;

(八)每年举办“金融学院先锋党员”评选活动;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下发的任务,配合党建研究会其它部门的工作。

实践部:

(一)配合学院党委组织安排学生党员的日常民主生活,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

(二)负责对外联系,建立校内外实践基地,做好社区服务工作,热情服务于同学;

(三)通过不同的渠道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知名企业和商家来我院开设讲座和论坛,使学院的同学们开拓了眼界、增长见识;

(四)组织安排好各党支部的党日活动,并力求创新;

(五)开展各类涉及理论、时事乃至文娱的竞赛,培养金融人的与时俱进意识和学习能力, 自我参与,自我锻炼,自我提升,不断的加强大家的先进性修养;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党建研究会学生干部

第十二条党建研究会学生干部是指党建研究会各职能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经考核合格的党建研究会干部可在学年综合测评中享受相应加分权利。

第十三条党建研究会学生干部必须:

(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校规校纪和本章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热心社会工作,注重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一节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党建研究会实行例会和临时会议制度:

党建研究会例会由指导老师或各部长负责。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出调整。主要内容是:

(一)讨论制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

(二)讨论制定重要工作规章制度;

(三)对重要事项形成决议;

(四)其他事项;

临时会议由各部门负责召集。

第十五条党建研究会应制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节分工负责制度

第十六条党建研究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节征询协商制度

第十七条党建研究会在开展工作时就重要事项征询群众和相关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党建研究会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主动与其它部门进行协商,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节激励制度

第十九条包括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以精神激励为主;

(一)奖项设置:设“组织积极分子”、“宣传积极分子”、“实践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在每年的工作总结大会上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在党建研究会相关宣传媒体上进行公示表彰;

(二)评奖方法:由部长推选,也可自荐,由指导老师做最终决定。

第五节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建立培训资料库;每年换届选举后,由部长或副部长对新成员进行培训,培训项目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第六节档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党建研究会建立档案制度;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党建研究会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

(二)党建研究会开展活动的策划书、总结等材料;

(三)各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年度发展计划等材料;

(四)各支部学生党员和支部委员会基本情况;

(五)各项会议记录;

(六)其他材料;

第七章经费

第二十二条本会经费来源于学校划拨的及社会赞助所得。

第二十三条经费用于本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的支出。

第二十四条本会所有会员有权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金融学院学生党建研究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党建研究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金融学院党建研究会

2014年10月1日